公益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。公益事业是人类的责任,也是道德上的善举。海德集团“互助基金会”是由海德集团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捐资发起。基金会的创立主要是为帮扶公司内部在职困难员工,本着“取之于员工,用之于员工”的办会宗旨,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,以此不断提升公司的美誉度和企业形象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 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助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,是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发起成立。
第二条:本会本着“取之于员工,用之于员工”的宗旨,团结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在职员工,发扬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,为贫困员工(不包括已离职或已递交离职手续的员工)筹集资金,帮助员工摆脱困境,安心工作,从而促进海德集团事业的发展。
第三条: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按照核准的章程,走民主自律、自我发展的道路。
第二章 工作原则
第四条:本会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高效、规范的原则,管理和运作基金。
第三章 任 务
第五条:设立基金会,为帮助本公司内困难员工解决燃眉之急。
第六条:基金会通过各种途径联络公司内部的个人和团体,争取更多的参与和支持。
第七条: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心募捐活动,大力倡导团结友爱、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,动员更多的海德员工参与进来,为互助基金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。
第八条:筹集、使用、管理本会基金。
第四章 成员名额和资格条件
第九条:本会成员设定名额为四人,集团综合部一人;集团人力资源部一人;酒店管理公司一人;俱乐部一人(后附成员名单)。
成员资格条件:
1. 必须是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员工;
2. 认可并遵守本会章程;
3. 愿为实现本会宗旨扎扎实实办实事,做具体贡献。
第十条:成员的权利和义务
一、成员的权利
表决权;建议权和批评权;参与本会内部事物的管理权;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权利。
二、成员的义务
履行章程的义务;执行决议的义务;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;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;积极参与活动的义务和符合本章程的其它义务。
第五章 组织机构
第十一条:互助基金会小组全体成员大会是本会的基金发放、管理的执行机构,不定期召开小组工作会议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制定、修改本会章程;
二、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;
三、通过重要决议;
四、制定本会中、近期工作计划;
五、定期研究规划筹集资金的方案并组织实施;
六、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;
七、其它职责。
第十二条:本会的全面日常工作由基金会小组组长主持。
第六章 资产和财务
第十三条:本会基金专款专用、专人管理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挪用。
第十四条:基金来源
一、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和个人的捐赠;
二、其它。
一、资助对象:
(1)热爱海德,拥护海德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公司各项规定。
(2)家境贫困,作风俭朴;工作努力,乐于助人。
(3)凡在海德集团公司工作的在职员工(不包括已离职或已递交离职手续的员工),偶遇突发事件(如本人患重病住院治疗,直系亲属、配偶意外突然病故或大病住院至使家庭经济来源中断等),导致生活困难可得到本基金会资助。
(4)因公受伤,根据事件程度给予资助。
二、资助方式:一次性救济补助。
三、资助标准:无最低限额,最高限额为2000元,也可根据特殊情况按领导指示特事特办。
四 、资助程序:
由申请单位向基金会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填写员工资助情况调查表(表一),并附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各一张,当班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证明,经人力资源部调查、核实后,基金会小组开会讨论,按个人困难程度决定是否给予资助,并确定捐助数额。核准后填写资助员工调查表(表二),基金会小组所有成员签字,资助方可生效。资料报组长备案。
五、资助程序工作时间:五个工作日之内。
第十六条:基金的使用和监督本会基金现金由集团财务代为管理,帐目由基金会记帐保管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七条: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。
第十八条:本章程自二00六年七月第一届成员大会通过,二00八年五月进行修正后,经所有基金会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同意后生效。
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互助基金会
2008年5月28日
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“互助基金会”成员名单
组长:集团综合部 李国华
组员:集团人力资源部 张美玉
海德酒店 杨红玉
俱 乐 部 饶 伟
备注:1、以上成员为2008年5月28日经重新调整后正式确定的。
2、以上成员如因工作变动或需要退出基金会,请以书面申请报基金会小组,以便另外甄选。
(供稿:集团综合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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